喀喇沁旗2010-2014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85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4120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65万元,受益农户达到3456户。购置各类农机具4678台(套),其中各种型号拖拉机2049台,其他配套机械2629台(套)。
喀喇沁旗在落实购机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工作中,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参与单位和人员都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要求,严于律己,保证清廉。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严格规范补贴操作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到位,落实政策不走样、不变调、不折不扣。旗农机局工作人员做到了“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沾手补贴资金,绝不能经手和截留农民购机补贴款,绝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农民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由赤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组织,右旗检察院参与,对旗2010-2014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进行专项检查,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对旗两个补贴补贴重点乡镇,15个村的150多户购机者进行入户核实,喀喇沁旗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没有出现违规违法的情况。根据调查的结果,对我旗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