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农机局为了有效的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根据赤农牧机发【2016】5号《赤峰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和赤农牧机发【2016】8号转发《关于内蒙古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宁城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行一对一指导,即一个股站办,负责一个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及支持指导工作。宁城县农机局7个股站办,负责7个工作开展好、服务能力强、有办公场所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开展一对一指导工作,合作社建设更加规范,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服务能力和作业质量明显提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更加实际到位,合作社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目前,已有1个合作社评为自治区级示范社,2个合作社通过了赤峰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引领工程验收。
宁城县农机局与农机专业合作一对一指导工作,还将继续坚持下去,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