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依法受理质量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通辽市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我站于1115日接到包那顺德力根等9名投诉人的投诉。由于投诉人多,站里十分重视,并及时依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农机化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对投诉人的投诉情况进行了甄别。工作人员在熟悉了解投诉案件的详细情况,记录、收集相关证据,稳定消费者情绪的同时,利用专业技术知识,适时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投诉受理人员采取分开座谈协商,逐步达到一致的调解方法。合理引导,不断化解了双方的怨气,确定合理合法的协议标准,力争维护当事人及双方利益,使双方都感受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经甄别询问和受理调解,我站发现李强查无此人。岱新经多次电话联系之后未来我站接受协解。百顺因收据上标明是二手,站里未予受理;闫向前、庄志忠、呼格吉乐吐、罗晓光4人与经销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包那顺德力根与包新吉乐呼2人经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我站终止了调解,并建议2位投诉者通过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会克服困难,即刻将习总书记提出的“既要居安思危,又要知危图安”贯彻工作始终。同时,全面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我站将结合新投诉系统全面应用推进农机质量投诉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机质量监管,依法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妥善化解农机质量纠纷,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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