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到13日,呼伦贝尔市农机监理所督查组对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大兴安岭农场局、莫旗、阿荣旗、扎兰屯市进行工作督察。
督查组与各农机监理站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和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了各站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安全宣传和内业工作情况。
督查组要求各地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和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督察组要求各站认真做好农机监理行政许可业务,在开展拖拉机,注册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工作上严格把关,按着农业部的规定和规范开展工作,严禁为未曾见面的拖拉机和驾驶人发放牌证。积极与当地财政协调,争取工作经费的落实,保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的开展。保证农机监理开展行政许可业务工作设备的需要。
督察组强调,今年农机监理部门要进行机构改革,在改革时期,各站不能放松工作,一定要更加努力,继续开展农机安全日常检查的力度,保证本旗市区农机生产的安全。
督察组指出,2018年的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和“我为乡村振兴作贡献”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
督察组要求,由于2018年各项工作安排得比较晚,各站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签订好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深入到乡村开展春季农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春播农机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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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上级机关会议精神 |
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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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为乡村振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
签订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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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业务工作 |
讲解责任状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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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业务工作档案资料 |
指导内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