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赤峰市按照《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赤峰市实际出台了具体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意见,严格按照“开放购机、先购后补、持据申请、简化办理”补贴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做好政策宣传,严格规范操作,落实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实施进度”等具体工作措施,补贴工作于11月20日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2018年,赤峰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24700万元,自治区资金1024万元;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11191份,受益农牧户及组织达到10908户,补贴各类机具11951台(套),总功率44万千瓦,销售总金额8.08亿元。其中:动力机械6987台(180马力以上拖拉机498台,200马力以上拖拉机133台),耕整地机械1035台,排灌机械455台,收获机械1588台,田间管理机械98台,畜牧机械168台,种植施肥机械1561台,收获后处理机械24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6台,田间管理机械98台,其它机械17台带动农户投入2736.0474万元。
我市现在已经结算补贴资金达21634万元,完成24700万元总任务的87.6%,下一步要求各旗县区积极与当地的财政部门沟通和协调,在12月中旬前把剩余的补贴资金全部结算完成,汇入补贴购机户帐户中。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进一步地调动了农牧民的购机积极性,大马力动力机械和大型复试作业机械保有量显著增加,使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改善,结构更趋合理,促进了全市农机综合作业水平的提高,为实现了粮食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