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2月2日下午,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机监理站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7年11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3次修订)。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原《裁量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调整和充实。通过学习,要求全站人员要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更好地依法监理:一是要把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从而不断提升农机监理执法水平;二是要把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为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人员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