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派员参加《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宣贯培训班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刘波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为拓展新的业务范围,促进绿色高效机械化推广,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宋为民、刘波两位同志于2018528日前往广州市参加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用航空分会联合举办《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主任委员刘旭,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用航空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杨林,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楚楷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此次培训班主要对《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重点技术推广行动方案〉》(农办机)[20189号)要求进行贯彻落实,推动《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贯彻实施。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薛新宇系统解读了《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处长刘博解读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初稿);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专项处副处长赵莹解读了植保无人飞机相关补贴政策;培训班还就植保无人飞机进行了现场作业演示和技术交流。

  通过参加此次培训,对标准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开拓了眼界,增强了信心,对今后我区植保无人飞机业务拓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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