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宁城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作者:宁城县农机局 李清海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宁城县农机局为了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引导、规范、扶持和服务,充分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支持合力。加强反映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需求,对示范社经营业绩的跟踪与监测,搞好对示范社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全面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行动提供支持保障。农机局各股站办继续实施宁城县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对一指导建设工作安排,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合作社建设出谋划策,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服务范围和影响力。农机局积极为合作社开展科技兴社服务,相关股站要开展好合作社科技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各镇乡要积极支持合作社建设,为合作社建设用地、生产经营、开展土地流转等工作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合作社也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作业服务能力,壮大服务规模,加快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加快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项目建设。一是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优先补贴。二是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建设资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专项项目中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对示范社机具库棚、场地硬化、维修间等建设予以补助。三是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示范任务及农牧业项目,能够由合作社承担的,将合作社列为重点对象,优先安排重点培育建设合作社和示范社。协调帮助合作社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建设、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补贴等项目。积极主动帮助合作社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改善办公和服务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改扩建机库棚、维修场地等基础设施,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维修保障能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民主决策制度,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功能,提高决策水平,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机具管理、生产记录、安全生产等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机具使用效率;三是收益分配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处理好积累和分配的关系,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四)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合作社之间的交流,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合作社加快发展。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示范引领,适时组织召开合作社骨干培训和典型经验交流会,开展政策讲解和典型交流,着重培训运营管理、项目建设、品牌打造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要通过组织合作社领办人赴外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拓宽展发展思路,切实提高合作社领办人办社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推进合作社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合作社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联合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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